用区块链技术保存网上侵权证据?有效!
杭州互联网法院越来越“潮”
昨天上午,杭州互联网法院对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进行公开宣判,首次对采用区块链技术存证的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予以确认,并明确了区块链电子存证的审查判断方法。同时,杭州互联网法院还上线全国首个电子证据平台,这一创新模式有效解决了电子证据存储难的缺陷。
首立区块链电子存证审查方式
用该方式保存证据的公司胜诉
昨天上午,杭州某传媒公司起诉深圳某公司在其运营的网站中,发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相关作品。为了证明这一侵权行为,杭州这家传媒公司进行了侵权网页的自动抓取及侵权页面的源码识别,并将该两项内容和调用日志等的压缩包计算成哈希值数据,上传至Factom区块链和比特币区块链中。
该种以区块链技术作为电子数据存储、确保数据完整性的方式,是互联网技术与电子数据存证的新融合,体现电子证据发展新趋势。杭州互联网法院认为,对于采用区块链等技术手段进行存证固定的电子数据,应秉承开放、中立的态度进行个案分析认定。法院也结合区块链技术用于数据存储的技术原理,以电子证据审查的法律标准为基础,对区块链电子存证的效力认定确立了一套完整的审查方式。
法院认为通过可信度较高的自动抓取程序进行网页截图、源码识别,能够保证电子数据来源真实;采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区块链技术对上述电子数据进行了存证固定,确保了电子数据的可靠性;在确认哈希值验算一致且与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的前提下,作出了该种电子数据可以作为本案侵权认定的决定。深圳某公司构成对杭州某传媒公司的侵权,法院判决原告胜诉,深圳某公司需赔偿4000元。
建立电子证据平台
方便保存和核实证据
据悉,杭州互联网法院不仅首用区块链审查,还在昨天上线了全国首个电子证据平台。电子证据平台是在证据和审判之间建立的一个专门的数据通道,它实现了与各个电子数据来源接口的无缝对接,各接口可以把电子证据以数据摘要形式提交平台进行安全传输和存储。
举例来说,之前如果你想在网上截图取证并在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先将相关页面截图下来,请公证处公证。起诉时需将纸质的材料翻拍为电子文件,上传到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在证据下载、保存然后再提交的过程中,都可能出现证据真实性、安全性受损的情况,不利于诉讼,对当事人来说费时费力。
但用电子证据平台后,当事人可以通过两个公证机构或6个第三方电子认证机构来保存、公证证据。这个公证结果作为证据在起诉过程中提交时,能直接通过电子证据平台上传到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
在诉讼中,平台会对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原文和已保存的数据摘要进行自动比对,判断是否有过后期篡改,从而用来辅助验证电子证据的真实性。
这不仅方便了当事人,也弥补了电子证据的“虚拟性、脆弱性、隐蔽性、易篡改性”这些先天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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