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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殡葬移风易俗,我省6地入选全国改革试点名单

发布时间:2017-11-30 09:41:55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黄珍珍

  浙江在线11月2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黄珍珍)日前,根据《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有关要求,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确定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单位)的通知》,确定全国80个地区(单位)作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单位),我省杭州市、长兴县、海宁市、象山县、永康市、台州市椒江区等6个地区入选。

  民政部将成立专家评估组,加强工作指导。开展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是民政部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破解殡葬改革难题、加快殡葬事业发展作出的重要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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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点将从8个方面开展先行先试

  1.健全殡葬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地方法规政策,有效解决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

  2.强化殡葬公共服务。加快完善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全面推行以减免或补贴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为主要内容的惠民殡葬政策。

  3.改革殡葬管理服务方式。围绕推进殡葬服务机构管办分离改革、规范殡葬服务事业单位管理、规范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内容,探索切实可行的实现方式与操作路径。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的作用,创新殡葬管理手段和治理方式,实现政府管理与行业自律、群众自治、社会监督的良性互补。

  4.加强殡葬监管执法。改革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基层殡葬监管执法力量,推进部门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殡葬行政执法与司法强制执行有效衔接,创新监管执法手段,探索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殡葬监管执法体制。

  5.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构建省级殡葬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民政部门与各类殡葬服务机构、相关政府部门之间数据互联共享,提高行政审批和监管效率,提升在线服务能力。

  6.深化殡葬移风易俗。发挥人民群众、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殡葬服务机构、媒体等方面的作用,探索殡葬移风易俗的有效方式,引导公众逐步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理念。

  7.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结合实际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创新和推广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安葬方式。

  8.治理农村散埋乱葬。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强农村散埋乱葬、青山白化等治理,实现集中集约规范安葬,改善农村社区环境,进一步深化农村地区殡葬改革。

  浙江如何推进殡葬改革?

  早在1991年,我省已颁布实施《浙江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殡葬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从2010年开始,全省火化率就达到了100%,提前10年达到民政部要求。

  2014年12月,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要达到95%。并要求党员干部简办丧事,带头实行生态安葬,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党员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举行遗体送别仪式的,要严格控制规模,力求节约简朴。

  近年来,浙江省各地积极响应国家节地生态安葬的号召,推行以骨灰纪念堂为主,海葬、树葬、花坛葬等相结合的方式,取得了良好成效。例如,嘉兴、宁波、金华、舟山等地推出骨灰海撒;安吉借助于本地大面竹林,实行了竹林葬;嘉兴、湖州等平原地区,推行室内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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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殡葬;改革编辑:沈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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