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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发文鼓励的这两件事 浙江已率先探索

发布时间:2018-06-21 10:13:36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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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6月2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陈宁)这几天,国家卫生与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包括了全面推进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全面推进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规范营利性医疗机构命名、规范营利性医疗机构命名等6个方面的通知。

  记者梳理发现,其中最受关注的两个方面,浙江已于去年起率先探索,分别为“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和“共享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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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化注册先行一步

  为全省41万名医护人员带来便利

  《通知》的第一条规定:全面推进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其中要求今年6月底前,全国全面实施电子化注册管理。

  其实,这项关乎所有在册医护人员的改革,浙江已于去年11月全面铺开,将为全省3.3万在册医疗机构、20.8万名在册医师和20.2万名在册护士带来便利。

  电子化注册意味着什么?

  在浙江,只要通过政务服务网,医疗机构、医师、护士人员注册业务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的都能够在网上完成,线上线下并行审批,降低了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截至去年11月,全省共有10458家在册医疗机构、51745名在册医师、53931名在册护士通过政务服务网完成电子化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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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率先试水共享医疗

  满足多元化就医需求

  《通知》发布后,第二条“优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登记”备受关注。

  为什么?因为该条提及的一句话“医疗机构可以委托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或者有条件的其他医疗机构提供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医疗消毒供应等服务。”这意味着,医疗机构可以将检验、病理、影像、消毒等委托给独立第三方医疗机构或有条件的医疗机构。

  有媒体认为,《通知》第二条的发布,意味着“共享医疗”正式获得了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认可。

  在浙江,“共享医疗”已经不是新鲜事。去年9月,省卫计委批复同意杭州全程国际医疗商城的医疗资源共享模式后,“共享医疗”一度成为热词。在一座位于杭州某生活广场的医疗商城里,消费者可以在医疗商城感受消费购物与医疗服务的多维体验。

  杭州的这一全新尝试,意味着管理部门在保障医疗安全的前提下,为医疗行业的创业创新提供更宽松、更包容的环境,也满足了患者多元化的就医需求。

  其实,在试水共享医疗方面,浙江“底气十足”。早在2016年,省政府办公厅就已发布了《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指出要“发挥市场机制配置医疗资源的作用,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标签:医疗机构;电子化;医疗编辑: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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