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试点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
据浙江省教育厅消息,杭州市第二中学、舟山中学等全省30所中小学校日前获得高级教师及以下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资格。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终身制被打破,逐步形成科学的用人和评价机制。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印发的《2018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改革试点方案》,试点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根据本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充分考虑岗位的统筹使用和可持续发展,编制2018年度职称自主评聘计划。
据介绍,该省试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标准将体现重师德、业绩和能力的政策导向,体现教学的中心地位和日常考核结果的应用,把一线教学水平、学生管理能力和教育教学业绩摆在重要位置,淡化学历和资历,原则上不再将发表论文作为评聘职称的前置条件,逐步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
对于获得中小学教师标志性业绩和成果的教师以及师德特别突出的教师,该省探索建立特别优秀教师直接聘任办法。
浙江省试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委员会将由学校领导、教务、政教等教育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专家和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17人,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此外,可视情况聘请部分校外专家参加。自主评聘结果经评聘委员会三分之二及以上人数通过方为有效。
参加此次改革的试点中小学学校,被要求承担起用人主体的责任,淡化资格、强化聘任,进一步优化岗位设置,实现职称评聘与岗位竞聘相结合,既要发挥好岗位等级的阶梯作用,又要鼓励优秀教师脱颖而出。
浙江这项改革旨在探索建立分类评价、分级管理、学校自主评聘和政府宏观监督管理的中小学教师评价体系,推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与岗位管理、竞聘上岗、聘期考核和绩效分配等人事改革的深度融合,进一步调动和激发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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