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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金融顾问制度 浙商总会“八招”支持民营经济

发布时间:2018-11-15 13:37:04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谭晓锋 实习生 沈语斐

  图为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会议现场,会议由浙江省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浙商总会指导,浙商总会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办,浙江钱塘江金融研修院、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办。

  浙江在线11月1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谭晓锋 实习生 沈语斐)支持民营经济,浙江金融界又出“大招”。今天上午,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会议在杭州召开,浙商总会成立金融服务委员会,实施金融顾问制度,并发布八条举措支持民营经济。

  为全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浙商总会金融服务委员会现场发布“强化协同服务的理念和责任担当”“积极实施金融顾问制度”“联合设立项目纾困基金”“开展走进企业结对帮扶专项行动”“倡导提供链式综合金融服务”“推动‘凤凰行动’高质量实施”“打造金融研究智库”“搭建政企密切沟通平台”等八条支持民营经济的举措,并号召省内各金融机构、企业、中介组织和社会各界凝心聚力,共同关注、支持和帮扶民营经济发展。

  在八条举措中,“实施金融顾问制度”成为一大亮点。如何帮助企业识别风险、防范风险,这成为浙商总会成立金融服务委员会时考虑的重要问题。浙商总会常务理事长、浙商总会金融服务委员会主任陆建强表示,在金融防范攻坚战的背景下,市场需要在政府和金融机构之外,成立第三方的金融服务机构,维系浙江的金融生态,同时满足企业综合的金融需求。

  所谓金融顾问制度,就是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的指导下,培养一批资深、敬业的金融顾问队伍,对省内龙头骨干企业有效开展日常金融顾问服务,免费为企业传投金融知识、提供金融咨询,帮助企业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指导企业制定投融资规划,为企业提供伴随式的金融服务。

  首批金融顾问受聘仪式

  在今天大会上,浙商总会秘书长郑宇民为陈文学、王云龙等50名具有金融专业特长的专业人士,颁发首批金融顾问聘书,号召金融顾问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试点县市区对接工作,深入当地,贴近企业,切实提升企业金风险意识和管理能力,促进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金融顾问将开展首批区县金融顾问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后,不断完善提升,报经批准后逐步向全省推广,打响“金融顾问”服务品牌。

  “金融机构要走出交易室,走出办公室,积极回应民营企业的金融要求。”浙江省金融监管局局长张雁云说,目前,部分债务风险出现了新苗头、新特征。建立金融顾问制度,有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将积极推动该制度的落地。

  “这是温暖的、具体的、契合实际的!”在提到今天成立的浙商总会金融服务委员会时,郑宇民连用了三个形容词。“民营企业与国企是并行不悖的关系,与民生是唇齿相依的关系,与金融是相互依存的关系。金融要回归本源,才能把金融服务变成经济生态。”郑宇民说。

  记者从现场了解到,浙商总会金融服务委员会还将推动成员单位联合发起设立支持企业发展基金,综合运用债转股、协议转让、股权重组、债务重组等方式,帮助我省有发展前景、但暂时陷入困境的优质上市公司化解股票质押及其控股股东流动性等风险;开展走进企业结对帮扶专项行动,为企业提供综合咨询、专项会诊服务,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对帮扶企业实行费率优惠政策,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帮助企业共度难关。

标签: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浙江;帮助企业编辑:徐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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