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立法保障 “最多跑一次” 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浙江在线12月3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蓝震)近日,“最多跑一次”改革又迎来了一项新成果,以立法的形式,进一步深化改革。
12月28日下午,《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下称“《规定》”)宣传贯彻会在杭州举行,该《规定》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全国“放管服”改革领域第一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
在《规定》中,有不少地方经验被吸纳。比如,桐庐在商事便利化改革领域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证照联办”;再比如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制度。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商事登记相关便利制度、区域评估制度、标准地制度等七项改革成果进行固化,也是为了确保改革于法有据。
经过精心打磨的《规定》,钱报记者注意到其把着力点放在了破解群众反映强烈的改革难点和痛点上。
以信息孤岛问题为例,这是阻碍“最多跑一次”改革进程的最大堵点。《规定》根据政府数字化转型目标,专设数据共享一章,重点作了四方面规定:
一是要求政府加强公共数据平台标准化建设,构建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标准模型。
二是规定由省里建立统一的综合数据信息资源库。
三是明确公共数据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同级和上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共享公共数据,破除信息壁垒。
四是对数字化转型的平台作了规定,并明确相关平台应当以浙江政务服务网为依托,为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供了法律保障。
而被大家一致叫好的包容免责界定问题,《规定》也作了明确:从“为担当者担当、为改革者撑腰”的原则出发,设定了容错免责条款,对容错免责的具体条件予以明确,为保障基层改革创新提供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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