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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审计厅对虚假整改“说不”

发布时间:2018-08-20 11:30:14 来源:中国青年报

  对审计发现问题“屡审不改”的,浙江省审计厅形成了一套管用办法。近日,浙江某地一城建档案馆馆长因虚假整改、整改不力被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

  早在2016年,浙江省审计厅在审计工作报告中就反映了该城建档案馆违规收取中介费问题,要求他们整改。但一年过去了,在对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再次发现其变更主体,继续违规收费。不久,该城建档案馆递交了书面材料,声称“整改完毕”。

  今年5月,浙江省审计厅工作人员到实地督查却发现,所谓“完成”整改,不过是换了一个“马甲”。档案馆撤销了违规收取中介费的下属服务中心以应付整改要求,实则“变更主体”,隐瞒实情,转由档案馆自行收取中介费。启动审计整改追责程序后,当地政府意识到问题严重性,责成相关主管部门对该馆馆长进行了严肃处理。

  这是浙江省首次启动审计整改追责程序。表面上看,这只是对一个屡“教”不改的馆长“开刀”,但背后隐藏着一个巨大的审计变化。

  过去,没有具体法规或政策文件规范“屡审不改”,整改与否全凭被审计单位一张嘴,即便出现谎报或虚报,也难以查处。2017年9月,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浙江省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审计整改责任主体是谁,什么是整改不力,什么是虚假整改,什么是拒绝或拖延整改等内容,还规定了审计整改责任怎么追究,以什么方式、通过什么程序追究。

  在浙江省审计厅整改督查处处长潘小军看来,办法让“老大难”问题或历史积案的妥善处理有了“杀手锏”,审计结果文书执行有了刚性约束,要是发现被审计单位弄虚作假或整改不力,就可以启动问责程序。

  2012年,浙江审计厅成立了新的处室——整改督查处,这是全国审计机关首个专门负责整改追责的业务处室。直至现在,这样的部门建制,在全国尚属少数。当时,还在行政事业审计处工作的潘小军主动请缨,调换到新部门,加入到第一批“吃螃蟹”的队伍中。

  本想轰轰烈烈干一番大事,惩办各类“屡审不改”行为,然而一开始,人少事多的矛盾便给了潘小军一个下马威,“全处上下只有5名办事人员,却面临近百个被审计单位,逾千份整改情况反馈材料,督促审计整改面临很大难度”。

  据潘小军介绍,出具审计报告后,他们不仅需要长期追踪整改进度,监督其是否已经整改,还要对被审计单位提交的整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看是否存在谎报瞒报的情况。

  时间一长,这样的工作量让审计人员有些吃不消,潘小军和同事们萌生了创新工作工具,研发一套审计整改督查管理系统的想法,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经过与技术人员上百次沟通后,管理系统2016年在全省审计系统上线试运行。

  潘小军向笔者展示了系统的界面。在系统中,所有审计结果查明的问题皆一一“挂号”,以被审计对象为单位形成“问题清单”,让人一目了然。他们对整改落实到位的予以销号,对未整改到位的进行跟踪督查。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经过几年的努力,如今浙江省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率已稳定在九成以上,不仅如此,对于查出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被审计单位也从“要我改”到“我要改”,通过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浙江省审计系统共促进完善制度540项,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6293条。这背后也有审计整改督查部门的功劳。

  “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并不是我们的初衷,审计要有大格局,推动问题背后的制度性变革。这种变革以点带面,成效比改一个问题要大得多。”潘小军说。

标签:审计;整改;城建档案馆;督查编辑:徐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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