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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实施落户新政 12天受理超千人

发布时间:2018-03-14 15:32:45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郭戟铠 通讯员 谢斌

  浙江在线3月1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郭戟铠 通讯员 谢斌)随着《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试行)》本月正式实施,近几天,前往办理、咨询户籍相关业务的人员数量猛增。记者从宁波江北1区户证中心了解到,截止本月12日,全区受理量1180人,落户量858人,平均日咨询量1100人。

  3月13日中午,办证大厅里前来咨询、办理业务的市民络绎不绝。“请先取号再至窗口办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早上一直到中午,已有百余名市民前来咨询、办理了各项户籍业务。而这其中,因为户籍新政出台后前来办理落户的占绝大多数。

  据户证中心主任费飞介绍,自从落户新政实施以来,新江北人落户热情高涨。这几天,早上一上班,就已有大量市民在办证大厅门口等候。

  黑龙江尹女士2011年来宁波工作,2015年购入一套55平方米的房产,一直未能在宁波落户,新政出台后,她按居住就业落户申请落户。她告诉记者,因为之前落户门槛高,一直无法落户。本月实施户籍新政实施,这对尹女士来说是个好的消息。

  “心里十分激动,新政一公布,自己就想马上来办理。这项政策对我们这样的外来务工人员是一大福利。在江北工作了那么多年,能早点落户也算是一直以来的心愿了。”丽水的李先生说,他们夫妻在2012年就已在江北购房,但面积太小,孩子出生后又一直不符合落户条件,现在新政取消了原先100平方米的面积要求,自己可以按居住就业落户。

  费飞告诉记者,由于近期是落户高峰,我区各派出所都在加班加点,争取让更多的新江北人早日落户。同时,她还提醒市民,由于近期办理落户数量剧增,为节省办理时间,市民要记得带齐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的原件。就业落户类的市民要记得提前准备好社保、就业登记等证明,带上劳动合同、居住证等原件,也可以通过江北公安官方微信进行咨询,预约,预审,避免因材料不齐白跑一趟。另外,若不是紧急需要办理落户的,可以待高峰期过去之后再前往各辖区派出所办理。

标签:宁波;户籍新政;户口迁移;新政实施编辑:徐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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