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扩大开放100条” 浙江能分享哪些红利?
浙江在线7月1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陈佳莹)“扩大开放100条”!这两天,上海的这则重磅消息引起了各方关注。7月10日,上海市举行进一步扩大开放推进大会,随后制定了“扩大开放100条”行动方案。
据介绍,这100条聚焦五大领域,即:以更大力度的开放合作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构筑更加开放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体系、打造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协同的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建设服务全国的进口枢纽口岸、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那么,这大气磅礴的“100条”能为浙江带来哪些红利?又能从中借鉴什么经验?为此,记者专访了浙江省商务研究院院长兰健。
兰健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八八战略”中提到,要进一步发挥浙江的区位优势,主动接轨上海、积极参与长江三角洲地区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今年是“八八战略”提出十五周年,浙江召开了全省对外开放大会,提出了新时代浙江对外开放的重点工作和举措,此次上海召开进一步扩大开放推进大会提出的“上海扩大开放100条”行动方案,在着力深化自贸试验区建设、做优开放平台和载体、推动对内对外开放联动、建设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等方面,与浙江的开放政策内涵和表述相近。但由于上海和浙江两地产业基础、发展阶段不同,因此开放政策各有侧重和亮点。
上海扩大开放100条措施的前两个部分49条措施涵盖了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加大放宽服务业特别是金融业准入,制造业方面放宽外资股比限制特别是汽车、飞机、船舶产业的外资限制,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论坛上的讲话精神的全面落实,也体现了上海实现更高水平的投资自由便利化政策的决心和力度。兰健建议,浙江要抓住上海推进金融机构集聚和金融市场开放、扩大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开放的契机,深化长三角区域开放合作,对标上海,率先将嘉兴、湖州建设成高质量外资集聚先行区,促进更高质量的一体化发展。要借鉴上海深化自贸试验区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管理创新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加快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的试验成果,加快落实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继续深化改革创新,强化自贸试验区改革与全省改革的联动,进一步放大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的溢出效应。
上海与浙江都把创造一流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上海在扩大开放100条中,四分之一的举措涉及到简化外商投资程序、时间、降低成本,全面深化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和营商环境改革、建设开放共享、内外联动的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对标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标准,兰健表示,浙江正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在开办企业、获得施工许可等环节,办事程序简化、时间缩短、成本降低,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在对外资的审批管理方式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上海将实施“事前承诺+事后检查”为主的审批管理新方式,推进实施相关的管理办法,通过政府出台实施知识产权相关行政法规,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等先进经验值得浙江学习借鉴。
上海要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的进口促进新平台。扩大开放100条措施中,四分之一的条款涉及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打造服务全国的进口贸易专业服务平台,营造高效便捷的进口贸易环境,以及推进药品医疗器械进口枢纽口岸建设。兰健建议,浙江要扩大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溢出效应,加快建设进口商品“世界超市”。要发挥浙江的区位优势、市场优势、浙商优势、渠道优势,建设四大都市区核心城市的高能级进口平台。主动对接上海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借力发力,加快培育进口生态链。学习借鉴上海在简化进口通关程序,以及简化外锚地保税燃料油加注船舶出入境手续等方面的做法,密切关注上海探索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探索构建跨境贸易管理大数据平台,实现进口贸易智慧通关新模式,探索建立来华就医签证制度等创新做法,为浙江自贸试验区谋划推进2.0版,尤其是争取医疗旅游领域开放,提供可复制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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