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的《扩大进口若干意见》有何深意?
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进口促进浙江对外贸易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的截图。
浙江在线杭州5月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南希)日前,浙江省政府公布了备受关注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进口促进浙江对外贸易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此,记者联系浙江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作权威解读,带你读懂这份重磅《意见》背后的深意。
该负责人表示,当前,国际环境错综复杂,一些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合组织峰会、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等不同场合,中国多次重申将扩大开放。2018年11月举办的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中国更是宣布了激发进口潜力、持续放宽市场准入、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推动多边和双边合作深入发展等五个方面扩大开放重大举措。
“《意见》的出台,是落实国家扩大开放战略的具体举措,彰显了浙江作为外贸大省的责任担当,同时也是促进浙江省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该负责人说,浙江是出口大省,进口小省——出口规模长期居全国第三,进口规模长期位居全国第六。2018年,全省累计进口额7337亿元(1113亿美元),进口规模有很大的潜力可挖。
该负责人进一步介绍,在产业升级方面,通过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零部件进口,可以激励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动浙江省传统产业升级换代,也有利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消费升级方面,通过扩大优质优价消费品的进口,有利于丰富和活跃浙江省消费市场,激发潜在的消费需求,吸引境外消费回流,同时倒逼省内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标准、创新技术,从而不断提高质量、丰富种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记者了解到,根据《意见》,浙江将从三个方面扩大进口,通过推动进口商品和服务升级、积极开展进口促进工作、全方位优化进口环境,力争全省年进口总额达到1500亿美元,进口商品结构进一步优化,进口商品质量不断提高,实现外贸健康稳定发展。
具体而言,在推动进口商品和服务升级方面,将加强关系民生的消费品进口、支持大宗商品进口、扩大先进技术装备进口、积极发展服务贸易;而在积极开展进口促进工作方面,将引进和培育进口主体、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体系建设、全力打造进口促进平台、加大进口金融支持力度、完善进口支持政策;全方位优化进口环境方面,将会优化口岸进口环境、改善进口营商环境、积极应对非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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