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中心试运行一年,辐射7.3万个网站——
人民日报:大数据天眼盯紧网络广告
今年9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监测中心)启用仪式。该监测中心接受工商总局指导,受工商总局委托开展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已试运行一年。
去年7月8日,以新《广告法》为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互联网广告主和发布平台立下规矩。
截至目前,监测中心对全国1004家主要网站进行直接监测,监测区域已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监测能力辐射7.3万个网站,监测涵盖全国约95%的互联网广告经营额。试运行一年来,累计监测发现各类互联网违法广告13万条次。
广告词有了黑名单
专供特供、有效率100%、无风险无担保、根治等列入
“不手术、不口服、不输液,扁桃体炎轻松消除!”
“只要你听指令操作,我们确保你盈利!”
“2017省考笔试课程保你一次通关!”
“这是本市最好、最专业的美容整形医院!”
……
8月,国家工商总局网站公布了一批虚假广告典型案例,以上互联网广告的发布者均被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足见当前互联网平台虚假广告难禁的乱象。
医药保健、投资股票、教育培训等领域,是虚假广告的重灾区。2015年4月通过的新《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以及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其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
目前,已有类似“专供特供”“有效率100%”“无风险无担保”“根治”等违禁广告词被加入监测中心的“黑名单”,只要出现在互联网的广告上,就会立即被监测到。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说,“《暂行办法》的出台和监测中心的上线,为广告监管部门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武器和有针对性的监管手段,有助于监管部门提高监管效能,也有助于倒逼互联网企业加强内控、更好承担社会责任。”
握指成拳出实效,加强对虚假广告的监管需多方合力完成。北京大学现代广告研究所所长祝帅认为,一方面,广告主、广告交易平台以及各互联网平台等,需要进一步规范自身的业务经营行为;另一方面,新闻媒体要主动进行必要的舆论引导,社会组织则可通过行业自律公约等发挥监督作用,共同促进互联网广告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多方联动打击违法
通过分布式爬虫阵列、智能语义分析系统等精准识别
打开网页,偶尔会弹出专卖弓箭弩、迷药、透视麻将等违法商品的广告,令人瞠目结舌。
某视频网站给未成年人观看的动画片片头网游广告中,有穿着暴露的女性形象,同时带有挑逗性字眼,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
而被《广告法》明令禁止发布的烟草类广告,也频频成为漏网之鱼,不时出现在网友眼前。
“互联网广告利润巨大,违法收益远高于违法成本。”刘俊海说,同时相比于投放在传统媒体上的广告,互联网广告缺乏一个有效的审核机制。除此之外,不法分子往往还会通过暗语、拼音替代等方式,企图逃过监管部门的“法眼”。
浙江省工商局广告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正式启用的监测中心通过分布式广告数据爬虫阵列、智能语义分析系统等技术手段精准识别违法广告,将为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互联网广告作为新生事物,在发展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各种问题,但它并不是洪水猛兽,应该加以正面引导。”祝帅认为,启用后的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在发挥监测和预警功能外,还能积累大量的行业数据和典型案例,为及时研究互联网行业新现象、新技术、新问题提供参考。
违法广告泛滥,不仅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还会对社会治安造成危害。去年10月,珠海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持枪在斗门区白蕉镇一鱼塘附近打靶。经专案组调查,犯罪嫌疑人何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卖枪广告,寻找枪支买家,双方通过网络成交并快递邮寄枪支零配件,由买家自行组装成完整枪支。
互联网广告的监管部门主要是工商总局,但同时也涉及网络主管机关和公安机关。刘俊海建议,对违法广告的监管要多部门联动、多方面配合。必要时,应赋予监测部门一定的处置权,一旦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违法广告,可直接删除其链接,并立即报给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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